此标准已废止,被GB/T 18419-2009代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10号(总第150号))。
标准号 Standard No. | 中文标准名称 Standard Title in Chinese | 英文标准名称 Standard Title in English | 状态 State | 备注 Remark |
GB 18419-2001 |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 杀虫气雾剂 | Domestic sanitary insecticide--Spray insecticide | 废止 | 2002-07-01实施 |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卫生杀虫气雾剂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使用说明。本标准适用于以拟除虫菊酯类、氨基甲酸酯类或其他类型的卫生杀虫剂有效成分与适宜的溶剂和辅助剂配制而成的,以抛射剂为动力,罐装于耐压容器内,手动压制促动器按预定形态喷出,用以杀灭害虫的产品。
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1: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010年)
本次共抽查了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等11个省、自治区75家企业生产的80种家用卫生杀虫用品。其中:抽查了24种盘式蚊香,46种杀虫气雾剂,5种电热片蚊香,5种电热液体蚊香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盘式蚊香》GB 18416-2001、《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电热片蚊香》GB 18417-2001、《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电热液体蚊香》GB 18418-2001、《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杀虫气雾剂》GB 18419-2001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对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的用药要求、有效成分含量、药效、内压、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泄漏电流等6个安全和性能指标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为:被抽查的34种盘式蚊香、电热片蚊香和电热液体蚊香全部合格;被抽查的46种杀虫气雾剂中,有6种产品检出了使用未经登记的药剂,有2种产品的有效成分含量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9年第2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2009年第95号公告
家用卫生杀虫用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对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04家企业生产的165种家用卫生杀虫用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其中:抽查了65种盘式蚊香,16种电热片蚊香,16种电热液体蚊香,68种杀虫气雾剂。本次抽查基本上覆盖了行业内所有大、中型生产企业,抽查企业的总产销量约占全国的90%以上。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16-2001《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盘式蚊香》、GB 18417-2001《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电热片蚊香》、GB 18418-2001《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电热液体蚊香》、GB 18419-2001《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杀虫气雾剂》、QB/T 1741-2004《电热片蚊香用恒温电加热器》等标准的规定,对盘式蚊香、杀虫气雾剂、电热片蚊香、电热液体蚊香的用药要求、有效成分含量、药效、内压、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泄漏电流等6个主要性能和安全性能指标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所抽查产品的药效、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泄漏电流3项指标单项符合率为100%。抽查的电热片蚊香(含电加热器)和电热液体蚊香(含电加热器)全部合格。
抽查中发现有12种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本次抽查中有9种产品使用了未经登记的药剂或违禁药剂。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 不准违规使用未登记的或未批准使用的药剂。
二、本次抽查中有4种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主要是有的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有的产品使用其他有效成分代替标注的有效成分。有效成分含量过低,达不到杀灭害虫的效果。
三、本次抽查中有2种杀虫气雾剂产品内压指标偏高。适度、稳定的内压,是杀虫气雾剂产品安全、持久使用的保证。内压过高,容易在产品贮藏、运输、使用过程中发生罐体渗漏甚至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