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已被代替,见GB/T 16844-202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 2023年第20号)。
标准号 Standard No. | 中文标准名称 Standard Title in Chinese | 英文标准名称 Standard Title in English | 状态 State | 备注 Remark |
GB 16844-1997 |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 | Self-ballasted lamps for general lighting services--Safety requirements | 废止 | 1998-05-01实施 |
GB 16844-2008 |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 | Self-ballasted lamps for general lighting services - Safety requirements | 废止 | 2009-07-01实施,代替GB 16844-1997 |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和类似场合作普通照明用的、把控制启动和稳定燃点部件集成为一体的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自镇流灯)。本标准对该种灯规定了安全和互换性要求,以及试验方法和检验其是否合格的条件。
Test Requirement 测试要求:
标志
防触电保护
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
机械强度
灯头温升
耐热性
防火与防燃
2000h光通维持率
标志(安全)
灯功率
防触电保护
防火与防燃
辐射电磁骚扰
故障状态
光通量
光效
互换性
机械强度
耐热性
能效限定值
骚扰电压
色容差
显色指数
谐波电流限值
标准 / Standard | 项目/参数 / Test Items | 检测标准(方法) / Test Method tecert.com |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 GB 16844-2008 | 互换性 |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 GB 16844-2008 5 |
防触电保护 |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 GB 16844-2008 6 | |
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 |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 GB 16844-2008 7 | |
机械强度 |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 GB 16844-2008 8 | |
灯头温升 |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 GB 16844-2008 9 | |
耐热性 |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 GB 16844-2008 10 | |
防火与防燃 |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 GB 16844-2008 11 | |
故障状态 |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 GB 16844-2008 12 |
Sample Size 样品数量 / 送样规格: 12pcs
Lead Time / TAT (Turn Around Time) 测试周期: 常规服务 Regular service 16 working days
Report Summary 报告摘要:
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1: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7年第4批,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广东、四川等8个省、直辖市22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的安全要求》、GB/T 17263-201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性能要求》、GB 19044-201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T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等标准的要求,对自镇流荧光灯产品的互换性、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与防燃、故障状态、灯功率、光通量、光效、显色指数、色容差、2000h光通维持率、能效限定值、谐波电流限值、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灯功率、色容差、2000h光通维持率、谐波电流限值项目。
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2: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6年第4批,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等10个省、直辖市55家企业生产的55批次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的安全要求》、GB/T 17263-201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性能要求》、GB 19044-201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等标准的要求,对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的互换性、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耐热性、防光与防燃、故障状态、灯功率、光通量、光效、显色指数、色容差、2000h光通维持率、能效限定值、谐波电流限值、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互换性、灯功率、光通量、2000h光通维持率、能效限定值、谐波电流限值、骚扰电压项目。
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3: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5年第四季度,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等10个省、直辖市75家企业生产的75批次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7263-201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性能要求》、GB 19044-201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标准的要求,对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的互换性、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与防燃、故障状态、灯功率、光通量、光效、显色指数、色容差、2000h光通维持率、能效限定值、谐波电流限值、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5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互换性、能效限定值、谐波电流限值、骚扰电压、灯功率、色容差、2000h光通维持率、光通量、显色指数项目。
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4: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4年第四季度,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13个省、直辖市114家企业生产的114批次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6844-2008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GB 17625.1-2012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7263-2002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性能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的标志(安全)、互换性、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与防燃、故障状态、灯功率、初始光效/光通量、颜色特征、2000h光通维持率、谐波电流限值、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共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2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2000h光通维持率、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电源端子骚扰电压、互换性、灯功率、初始光效/光通量、谐波电流限值、颜色特征、标志(安全)项目。
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5: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3年第四季度,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等12个省、直辖市136家企业生产的136批次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 GB 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 GB 17625.1-2003《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9044-200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7263-2002《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性能要求》等标准规定的要求,对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的标志(安全)、互换性、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与防燃、故障状态、灯功率、初始光效/光通量、颜色特征、2000h光通维持率、谐波电流限值、能效限定值、能效标识、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辐射电磁骚扰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4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能效标识、电源端子骚扰电压、2000h光通维持率、灯功率、初始光效/光通量、颜色特征、防触电保护、互换性、机械强度、能效限定值、谐波电流限值、标志(安全)项目。
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
质检总局关于公布2012年车用汽油等3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2012年国家质检总局对车用汽油、柴油、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等3类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共抽查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四川等10个省、直辖市90家企业生产的134批次产品,主要依据GB 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9044-2003《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标准要求,对标志(安全)、互换性、预防触电、机械强度、谐波、电源端子骚扰、灯功率、功率因数、颜色特征、初始光效/光通量、2000h光通维持率、能效限定值、能效标识、能效等级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30家企业生产的3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通报相关部门,并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依职责做好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