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编号 | 国家标准名称 | 代替标准号 | 实施日期 |
GB/T 32620.1-2016 |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 | GB/T 18332.1-2009 | 2016/9/1 |
GB/T 3262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及行车状态下蓄电池系统性能。本部分适用于以蓄电池作为主要动力源的电动汽车、电动三轮车、高尔夫球车、旅游观光车、电动摩车等额定容量在32Ah(含32Ah)以上使用的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蓄电池)和蓄电池组。本部分不适用于起动用、电动助力车用、牵引用等其他用途的动力型蓄电池及蓄电池组。
Test Requirement 测试要求:
标准 / Standard
项目/参数 / Test Items
检测标准(方法) / Test Method tecert.com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 32620.1-2016
外观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 32620.1-2016 4.1
容量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 32620.1-2016 5.3
不同温度下的容量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 32620.1-2016 5.4
荷电保持能力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 32620.1-2016 5.5
循环耐久能力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 32620.1-2016 5.6
快速充电能力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 32620.1-2016 5.8
过充电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 32620.1-2016 5.9.1
材料的阻燃能力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 32620.1-2016 5.9.2
峰值功率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 32620.1-2016 5.10
水损耗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 32620.1-2016 5.11
耐振动能力
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 GB/T 32620.1-2016 5.12
Sample Size 样品数量 / 送样规格: on request
Lead Time / TAT (Turn Around Time) 测试周期: 常规服务 Regular service 7-9 working days
Report Summary 报告摘要:
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18年自动电饭锅等34种产品质量 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市监质监函〔2019〕69号
蓄电池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20个省、直辖市249家企业生产的291批次蓄电池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T 5008.1-2013《起动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GB/T 22473-2008《储能用铅酸蓄电池》、GB/T 22199.1-2017《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 32620.1-2016《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 7403.1-2008《牵引用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 23638-2009《摩托车用铅酸蓄电池》、GB/T 19638.1-2014《固定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GB/T 19639.1-2014《通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 第1部分:技术条件》等标准的要求,对蓄电池产品的容量、-18℃低温起动能力、充电接受能力、耐振动性能、耐振动能力、2hr容量、-15℃低温容量、大电流放电、大电流放电特性、能量密度、低温容量、镉含量、安全性、过充电、额定容量、不同温度下容量(-20℃)、峰值功率、耐高电流能力、材料的阻燃能力、快速充电能力、10小时率容量、20小时率容量、27分钟率放电、电解液保持能力、1小时率放电、低温放电容量、低温起动能力、防爆能力、防爆性能、高倍率放电性能、最大放电电流等3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3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容量、-18℃低温起动能力、充电接受能力、耐振动性能、2hr容量、-15℃低温容量、大电流放电、能量密度、低温容量、镉含量、额定容量、不同温度下容量(-20℃)、峰值功率、耐高电流能力、材料的阻燃能力、20小时率容量、27分钟率放电等项目。